白泽的一瞬间,鬼灯的三生世。(第一人称。玩的真大这次...
雷点预警:
1:古风
2:第一人称
3:...作者还在找文风,我他妈会说这是我第一篇文?!..清水文
4:以及叔是个离国学很远的..理科渣狗
5:别太当真
剧情概括:
为了不透剧,只能说...这是鬼灯前世前世前前世的故事嘛....
我是先帝旭阳的宠子,出生在一个吉利的日子。父皇给我起了个好名,天时人和我皆占尽。
我有天生的质美,又注重后天的修能。琴棋书画,品竹调丝,吹弹唱舞,耍枪弄剑。不谈顶尖,倒也精通。无事也爱摆弄摆弄岐黄之术。也算得上一表人才,一表
皇家子弟,总该给老祖宗留点颜面。虽然外有传我是当朝最大的米虫,内有称我为今朝最大的毒瘤。这些帽子可真大,倒真让我多少有些受宠若惊,莫名其妙,懒得搭理。我本也非正人君子。
帝王权术,不及软玉温香,温酒一壶。
我热爱美好的事物,诸如那梅妍下处最近新来的宛娘子,着实姣好。让多少纨绔子弟为她俯身,为其曲膝。一抛千金,难得一夜。这时我就会无比喜爱我的身份,有时你真得认清,金钱非万能,它也得屈服于权利之下。
我爱艾草秋兰,得闲时…噢有时也该休息休息,纵欲过度可是伤身。还有,花花草草也是美好的事物。
日月匆匆,你莫要留。春去秋来,你莫觉窳。
草木凋零,美人迟暮。有时难免一感惋惜。但这又与我何干?
欣赏于最美时分,把玩在全盛之时,便是对其最好的珍惜。不是么?
日晞时分,此时东方刚翻起了白肚皮。我有些糟蹋的告别宛娘子,脚底有些发软,不过还好。身边跟着的只有一老仆,毕竟皇家子弟出没于烟花场所还是有碍风化,得低调低调。我那胞弟皇帝,不止一次,曾良言劝诫,曾狠话禁令,让我与这些妙人们划清界限。后来又自降要求,说可以把人叫来府中。嗨,金屋藏娇可不是我所爱。那样就得负责了,你知道的,风流债是男人担不起的责。
我遇见他时,也是在这样的场景,不过我是从隔壁的南风馆告别新来的小倌而出。是的,有时候,我也会换换口味,毕竟,小倌也不乏妙人,怎能忽略。不不,他可不是里面的职员,他啊…只是一个倒在雨泊中的脏兮兮的孩童
“哎,胡伯,那里..可是个人?”我多少有点累,使劲眯了眯眼,眼前仍是蒙了块纱
胡伯说是的。
三月初春,春风拂面。
我想,这春意盎然、生机勃勃的清风,刮在身,拂上心。也多少让我沾了点生气。平时同情心乏乏的我,竟捞起了他。说捞不为过,昨日雨一夜,他破烂的薄衫也吸足了水。
“王爷..这孩子,怕是..不吉利”
“噢?”
“你看他印堂上的那胎记”
说实话,我这时候才低头好好看他的脸,柳眉!樱唇!凤眼!...啊这家伙都没有,因为年龄还小,善有些婴儿肥,肉嘟嘟的脸上还全是泥痕,不过也算眉清目秀,五官端正。心里默默评价了翻,才重回重点。的确,孩子印堂上,有一鬼火似的胎记。
“古书上有记,命宫中火,命如火灼”
“像烈火般,自己活不长,也殃及他人?”
“恩,我多年前有听闻,邻国一藩王,有一子,脑门带诡异图志,传言,这孩子身高高度至窗台,便会克死母亲。高至门楣,就会克死父亲。前些日子正好有藩妃薨逝。算算日子,那孩子也该与窗台齐高了。”
“然后他父亲为躲命数,就把他给抛弃了?”
“恩..现在看应该是这样了”
“真是愚痴
我抱起他,大步流星,走,咱们回家去
“王爷!….”
怪我平日温和惯了,连仆人也能对我大呼小叫
“不碍事,本王命硬!”
忘跟你说了凡人,我是上古的吉兽。你们虔诚烧香祈祷的对象,我会怕这小小孽星不成?
事实是,这小鬼后来却是让我头疼,还不止一会。不过,这是后话
。
就算是神,也躲不过自己命数。